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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TI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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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视觉艺术中心关于拟推荐李丰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公示

根据重庆市职改办《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》(渝人社发〔2021〕35号)《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》(渝职改办〔2021〕191号)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职改发〔2021〕2号)等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,经视觉艺术中心职称评议小组集体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师德师风表现、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,结合平时考核、年度考核、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评议,拟决定同意推荐李丰申报“副教授”专业技术资格。

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5天(2021年12月1日—12月5日)。

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、署名形式反映,由视觉艺术中心受理对张颖申报材料真实性等相关情况的反映,并负责调查处理。中心将对反映的人员和内容严格保密。

联系电话:023-65922139

联系人:谭老师

视觉艺术中心

2021年12月1日